杨程彬同志:
您好!
来信收悉,现将您咨询“抗美援朝军人家属优抚待遇” 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复员军人生活困难的,按照规定的条件,由当地人民政府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您爷爷是复员军人,若其健在,按照现行条例规定可以享受复员军人生活定补,去世后,可以一次性领取6个月的生活定补作为丧葬费用。您爷爷去世后,您奶奶暂无享受相应抚恤待遇的政策规定。若她的生活确有困难,可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或者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寻求帮助。
旺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已于5月8日与您取得电话联系,就相关政策做了解释。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致电0839- 6211479咨询。
感谢您的来信,祝一切顺利!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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