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瑞同志:
您好!来信收悉,关于您咨询异地安置事项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电话0839-3282257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广元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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